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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得樂說辯才』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得樂說辯才』?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得樂說辯才。何等為十即所謂

  1. 辯才無著。

  2. 無盡。

  3. 不畏大眾。

  4. 不卑下。

  5. 無恐怖。

  6. 不共。

  7. 不輕慢。

  8. 無邊。

  9. 無礙解。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法』,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得樂說辯才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樂說辯才』者,謂第三地之菩薩,內智明而好為眾生振辯才也。如同《法華經序品》曰:「樂說辯才。」又『辯才』者,善巧說法義之才能也。分別之有四種,謂之四無礙辯。如同《淨影大經疏》曰:「言能辯了,語能才巧,故曰辯才。」《嘉祥法華疏》曰:「速疾應機名辯,言含文采曰才。」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9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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