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邪淫與正淫?
  
  佛教的宗旨,是希望一切眾生皆斷淫欲,但此希望,也僅是希望而已,因為諸佛雖願度盡一切眾生,卻又無法度脫一個無緣的眾生。自從無始以來,已有無量無數的眾生成佛,未能成佛乃至未曾聽到過成佛二字的眾生,依舊還有無量無數。同時,眾生雖知成佛而願成佛者,成佛的過程,亦非一蹴可幾的,眾生從初發心學佛,需要經過三大無數劫,才能成佛。一大無數劫以後,始可登上初地菩薩的聖階聖位,到了初地菩薩以上,才可不由於淫欲的牽引而投生,但此一無數劫的階段,是非常長久的。若要所有的眾生,一進佛門,就斷淫欲,自是不可能的。眾生的根器有千差萬別,有人雖未登上聖位,仍然有志斷除淫欲而發心出家,有的雖然登上了小乘的聖位(初、二兩果的在家人),還可享受夫妻的淫欲。佛陀為了適應眾生的根器,雖主張離欲,也不一概地要求離欲,但其為達終將離欲的目的,便倡導節欲的法門,於是規定出家的弟子,一律禁欲,在家的弟子,唯戒邪淫,而不禁正淫。
  
  一般人誤解佛教,以為信佛之後,就要出家禁淫,並以為如果人人出家,數十年後,人類豈非將在地球上絕跡?其實這是杞人憂天,所謂「如果人人出家」,那只是莫須有的假設之詞,因為說這話的人,他就不會發心出家,佛教固盼人人出家,人人成佛,但那終究是盼望不到的事。出家看來容易,實則,若非真大丈夫,豈能真正出家?拿破崙將軍能征服半個世界,卻不能征服他自己的心。唯有能夠征服自心的人,才能真正走上出家之道,所以英雄好當,和尚難做。英雄在於氣,出家在於志;失意後的英雄,可能成為低能,艱困憂患中的僧人,卻會成為霜後的菊花、雪中的臘梅。所以出家之道,絕非人人走得上的。即或以千千萬萬個「如果」的假設,假設真的人人出了家,那也正是佛教之所希望的,難道說,大家對此充滿了痛苦的世界,還很留戀嗎?唯此絕對不是可能的事實,我們又何必去假設?
  
  出家與否,主要是在能否放棄男女的情欲生活而定。男女同處同居的正常生活,雖可障礙出世的通路,但於人間而言,絕不算是罪惡,由女人或者由淫欲而產生的罪惡,往往是從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而來。所以佛陀對於在家的弟子,但禁邪淫而不禁正淫。因為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會造成社會的不安與人心的墮落,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與另外的一個女人或一個男人,發生了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之後,最低限度會破壞了兩個家庭的和睦與安寧,甚至演出悲劇的結局。雖然不正常的男女關係,當其發生關係之際,要比正常的男女關係,有著更多的樂趣,此一樂趣,是由冒險而來的興奮之感,正像賭博時贏錢一樣,即使賭輸者必將輸得傾家蕩產,但在贏的時候,總是分外地興奮。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誰都知道那是不該的,那是罪惡的,但於發生關係之時,又是興奮和昂揚的,這也是凡夫之所以為凡夫的缺陷所在,然此缺陷,我們是應該彌補的,否則的話,人人皆會成為悲劇的主角!
  
  若照常情而論,人類若無文化教育,若無內在道德觀念的約束,也無外在法律軌範的制限,男女的關係,將會氾濫到不可收拾,原始人類的母系社會,可能就是如此的局面,甚至不如禽獸的社會。我們看貓、狗等的獸類起性,皆有時節,未到時節,絕不交配。起性之際,雖有許多的雄性追隨爭逐,經過打鬥之後,只有唯一的勝利者達到目的,參加爭逐的雄性與雄性之間,可能有其生死的搏鬥,對於雌性的一方,則絕無傷害之理;至於鳥類,則多半是實行的「一夫一妻制」。反觀我們這個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社會,男女互相追逐,了無時節觀念,只要情之所鍾,欲之所向,不管已婚未婚,若不能達到目的,上焉者自殺,中焉者毀容或殺人,下焉者屠殺人家的一族一門!這能比得上禽獸社會的男女秩序嗎?說來真夠使人痛心!
  
  一夫一妻的正常生活,不會形成罪惡,但是甘於恪守一夫一妻的正常生活者,也非輕易之事。男人在外的「逢場作戲」,乃是普通事,女人要做到打內心起的不去「紅杏出牆」,也是不太容易。因為人類生來就有一種貪婪的心理,再加上好奇心理的求取嘗試乃至滿足,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便會相應而生。我曾看到一本書上做著如下的諷刺。男人的理想妻子,有三個條件:帶到社交場中是一位公主,對待自己的體貼是一位母親,一同上床之後是一個妓女;女人的理想丈夫,也有三個條件:談戀愛時是一位英俊的王子,用鈔票時是一位百萬的富翁,服勞役時是一隻愚笨的蠢牛。這一則諷刺,的確說明了男女相互求偶的心理傾向,正因有了這一心理傾向,邪淫的現象,才會層出不窮。
  
  根據英、美兩國的調查報告,美國女人,百分之五十,婚前已非處女,英國與此相同。在美國女人中,一半以上只曾與一個男人發生關係,三分之一曾與兩個到五個男人發生關係,百分之十三與六人以上發生關係。英國女人有二分之一,曾經祕密地希望與另外的男人發生關係。美國女人有百分之二十六,在婚後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關係。
  
  這是英、美兩國的調查報告,可能不適用於中國社會,但此邪淫事實的比例,已夠使我們怵目驚心了。準一般而言,女人除了妓女之外,犯邪淫罪,是比較困難而稀少的,男人則較方便得多,因為男人嫖妓,不算犯法。英、美的女人既然如此,其男人自也更不用說了!所以英、美的家庭無法得到相當的穩定,今日東方人的家庭,也在大大地動搖了,故於今日而談佛教所制的邪淫法門,頗為切要。
  
  佛教徒中的在家弟子,只要一進佛門之後,最好能受五戒,如果不受五戒,也應學習五戒,五戒不能全持,最少要持邪淫一戒。據弘一大師說:「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律學要略》)如連邪淫戒都不能受持,還學什麼佛呢?在《瑜伽菩薩戒本》中,雖說在家菩薩為了度脫眾生,可以開邪淫戒,但那是為度生,絕非為求欲樂,其原文是這樣的:「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母邑,現無繫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捨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這是說,在家菩薩,對於前來相就的女子,應以慈憫心,為之接納安處。但以理衡之,此須未婚或單身的在家菩薩,方可開此方便。接納成為自己的妻子之後,自當不得無限制地「廣開方便」了,同時還得衡量能否因了自己的方便接納,而來感化對方,使之改邪歸正,捨惡從善?如果自知無能為力,當亦不得貿然接納而行邪淫。
  
  邪淫的限制,除了不得與夫婦之外的一切男女發生關係,尚有幾種限制:不得於自身行淫;不得利用一切器物行淫;不得於人類之外一切有情的三道(口道、大便道與小便道)中行淫。對於自己的夫妻,不得於非處(除了臥室臥床之外皆為非處)行淫;不得於非道(除了小便道,身體各部位皆為非道)行淫;不得於非時(白天,產前──從懷孕開始,產後,月訊時,皆為非時)行淫。另外在每年的正、五、九三個月,每月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之末後兩天(此稱六齋日),不得行淫;每逢諸佛菩薩的聖誕與成道之紀念日,也不得行淫,這叫作尊敬好時。還有,若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欲,子女婚嫁之後,即行戒欲,那是更好了。
  
  以上的層次,是由建立一個在家人的基本人格做起,漸次走上節欲斷欲的境地,學佛要從做人學起,如果不戒邪淫,連一個人的資格都不夠,遑論學佛成佛?若能戒除邪淫,自然也可慢慢地做到節欲與斷欲了,一旦斷欲之後,雖不出家,距離出家之道,也就不太遠了。
  
  犯邪淫,分三品;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為上品,其餘一切邪淫為中品,與自妻非時非處為下品;又以犯心的猛弱而分三品;又約悔與不悔分為三品,致分感三塗之報。若犯淨戒者墮無間地獄。八戒齋日之男女,未破淨戒之出家五眾,最初為之破犯者,即成破淨戒罪。
  
  關於戒除邪淫之道,我願介紹一本好書:《周安士全書》中的《欲海回狂》,頗值得吾人一讀,該書雖有若干觀點,已經不適於時人的思想,但若讀通了古書之後,自亦可以兩不相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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