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十種愛根本法世間合集』

 

    眾所周知:『愛』者,謂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是名為愛。又謂貪物之意,染著之意,乃十二因緣之一。如同《俱舍論》曰:「貪資具婬愛。」《大乘義章》曰:「貪染名愛。」《唯識論述記》曰:「耽染為愛。」《楞嚴經》曰:「異見成憎,同想成愛。」《圓覺經》曰:「輪迴愛為根本。」至於何等為『十種愛根本法世間合集』依《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開示:愛等諸法建立根本世間合集,斯苦甚大,而愛根本法有其十種。何等為十?即所謂

(一)以愛緣故而起追求。

(二)追求緣故乃生貪著。

(三)以貪緣故而興我見。

(四)我見緣故計為決定。

(五)決定緣故乃生欲貪。

(六)貪緣故即起計著。

(七)計著緣故而生慳吝。

(八)慳吝緣故而為執取。

(九)執取緣故即不防護。

(十)不防護緣而生眾苦,以不護故,執持刀杖鬥戰諍訟,由此因故興兩舌等多種罪業不善之法。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即所謂十種愛根本法世間合集,斯苦甚大。如是愛根本法,吾等見是已,為欲令安立無根本法,是故乃淨信出家,趣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何以故?蓋『苦』者,以逼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苦患之所逼惱,故名為苦。謂三界生死之果報,畢竟為苦患而無安樂之性,此理決定真實,故謂苦諦。別則二十五有,總則六道生死。二十五有者,即四洲四惡趣,六欲并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及那含。六道者,即地獄畜生餓鬼修羅及人天。雖然苦樂不同,畢竟生死相續。

  總而言之,『苦諦』者,謂聲聞乘法四諦之一。四諦又名四聖諦、四真諦,為聖者所見之真理也。諦者真實不虛之義,謂真實之道理不虛妄也。如俗事虛妄之道理名俗諦,涅槃寂滅之道理名真諦。見此諦理者曰聖者,不然曰凡夫。而『四諦』乃指(1)苦諦者,三界六趣之苦報也,是迷之果也。(2)集諦者,貪瞋等之煩惱,及善惡之諸業,此二能集起三界六趣之苦報,故名集諦,是迷之因也。(3)滅諦者,涅槃也。能滅惑業,離生死之苦,真空寂滅,名曰滅,是悟之果也。(4)道諦者,八正道也。能通涅槃,故為道,是悟之因也。初二為流轉之因果,又名世間因果。後二為還滅之因果,又名出世間因果。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152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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