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之求法』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之求法』?茲依《維摩詰所說經》所開示,分述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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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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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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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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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
由此觀之,如是『四者』,即所謂菩薩之求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應如是解而能了知。何以故?蓋『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也。又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法名無染,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無行處,若行於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法無取捨,若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是故菩薩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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