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樂造諸業二十種諸患』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樂造諸業二十種諸患』?依《發覺淨心經》開示:菩薩於樂作業,當觀二十種諸患。何等為二十?所謂菩薩樂作諸業
(一)當樂欲世間法。
(二)即住一切最下業中。
(三)所有讀誦勤劬者當被他輕賤。
(四)所有獨行禪定勤劬者當被他戲弄。
(五)乃至無際生死流轉以來當發造業不休。
(六)所有信心諸長者不能為作福田。
(七)常有貪欲愛諸物心向行於中。
(八)以勤劬力常憂家業。
(九)違他善法。
(十)施以法教而不順從。
(十一) 多有思念染著諸味。
(十二) 所得精妙之事即不愛樂。
(十三) 常造作相害惡業。
(十四) 向諸知識新舊恒常憶念飲食。
(十五) 恒常樂知他人是非長短之事。
(十六) 恒常樂不合語議。
(十七) 諸梵行者所教不受。
(十八) 常觀他過。
(十九) 不觀於己速被他輕賤。
(二十) 合真議語中恒常減少。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者』,即所謂菩薩樂造諸業二十種諸患,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諸業』者,梵語羯磨Karma,身口意善惡無記之所作也。其善性惡性,必感苦樂之果,故謂之業因。其在過去者,謂為宿業,現在者謂為現業。如同《俱舍光記》曰:「造作,名業。」業為造作之義。是有二種:一如身之取捨屈伸等造作,名為身業,音聲之屈曲造作,名為語業,是直指身之造作,語之造作為業也。二與第六意識相應而起,心所中思之心所也,思之心所以造作為性,故以之為業性。即動作身之思為身業。動起語之思為語業。作動意之思為意業。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1年10月1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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