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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大方廣佛華嚴經之大十義』

 

    眾所周知:『大』者,梵語Maha%,摩訶、麼賀。自體寬廣之義,周遍包含之義,又多之義,勝之義,妙之義,不可思議之義。如同《俱舍論》曰:「體寬廣故。」《起信論義記》曰:「包含為義。」《法華玄義》曰:「大義有三大多勝。」《玄義》曰:「即妙是大,即大是妙也。」《止觀》曰:「大經云:大名不可思議也。」《長水楞嚴義疏》曰:「周遍含攝,體無不在,物無不且,非因待小當體受稱,故名為大。」至於何等為『大方廣佛華嚴經之大十義』?依《華嚴法界玄鏡》開示:大十義者。何等為十?即所謂

(一)【大者體大】。法界常遍故。

(二)【方者相大】。性德無際故。

(三)【廣者用大】。稱體用周故。

(四)【佛者果大】。十身皆悉遍法界故。

(五)【華者因大】。普賢行願自體遍故。

(六)【嚴者智大】。佛智如空能為嚴故。

(七)【經者教大】。竭海墨不能書一句故。

(八)【義大】。上六字所證皆稱性故。

(九)【境大】。總斯七字普以眾生為所緣故。

(十)【業大】。以斯教旨橫遍豎窮無休息故。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大方廣佛華嚴經之大十義,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具如是『十無盡』,故稱大也。方廣十義者,如體之相,稱體之用,即十方法十大用也。佛十義者,一大者法身,佛以法為身,佛身充滿於法界故。

    總而言之,《大方廣佛華嚴經》者,『大方廣』為所證之法;『佛』為能證之人,證得大方廣理之佛也;『華嚴』二字為喻此佛者,因位之萬行如華,以此華莊嚴果地,故曰華嚴。又佛果地之萬德如華,以此華莊嚴法身,故曰華嚴。如同《華嚴略策》曰:「大方廣者,所證法也。佛華嚴者,能證人也。大以體性包含,方廣乃業用周遍,佛謂果圓覺滿。華喻萬行披敷,嚴乃飾法成人,經乃貫穿常法。」《四教儀集註》曰:「因行如華,莊嚴果德。」此華譬因行也。《探玄記》曰:「佛非下乘,法超因位,果德難彰,寄喻方顯。謂萬德究竟,環麗猶華,互相交飾,顯性為嚴。」此華譬果德也。如同《大日經疏》曰:「華有二種:一者萬行華。二者萬德行。」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02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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