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修行能證三不退』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修行能證三不退』?依《彌陀經疏鈔演義》開示:眾生修行能證三不退者。所謂

  • 惑有三種。見思塵沙無明。見思阻乎空寂。塵沙障乎化導。無明翳乎法性。
  • 若破見思證空寂理。名位不退。永不失超凡之位。以見思煩惱六道之因。因亡果喪。不來三界故。
  • 若斷塵沙。能行化導。名行不退。永不失菩薩之行。以二乘不斷塵沙。不知眾生種種機。不知對治種種法。不能度生。此若斷者。知法知機。任運度生故。
  • 若破無明。親證法性。名念不退。永不失中道正念。以小教權乘。無明未斷。墮空有二邊。無明若斷。不墮二邊常居中道故。

     由此觀之,如是『三者』,即所謂眾生修行能證三不退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修行』者,謂既了知觀法之相,則善能修習一切妙行,無有過失也。又『證三不退』者,一位不退,既修得之位次不退失也。二行不退,於所修之行法不退失也。三念不退,於正念不退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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