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應當初學檀波羅蜜』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應當初學檀波羅蜜』?依《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開示:菩薩應當初學檀波羅蜜。何以故?所謂

  • 貪惜世業無始習氣,若修行菩薩捨施之時,慳心則捨,因則能發菩提心;
  • 若發菩提,則能漸漸增長成就;
  • 若漸增長成就,則漸遠離二乘;
  • 若漸遠離二乘,則復昇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譬如雨中安置瓦瓶,是瓶所入第一雨滴及最後滴,非緣前後二滴水瓶得滿,要其中間雨滴漸入而得盈滿。
  • 若修行菩薩,不應以初發菩提心故而成佛道,亦不以最後菩提樹下而成佛道。
  • 以是義故,初發菩提心故,乃至最後,於其中間菩薩漸證佛道,發起種種善行,三阿僧祇修行利益資助佛道。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菩薩應當初學檀波羅蜜,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初學』者,謂首先要學習者。又『檀波羅蜜』者,謂Da%napa%ramita%,六波羅蜜之一。又十波羅蜜之一。檀為檀那之略,譯曰布施或施主。以財或法施與人也。波羅蜜,譯曰度,或到彼岸。謂度生死海而到涅槃彼岸之行法也。布施即其行法之一。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14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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