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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不知布施有六因緣』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愚人不知布施有六因緣』?依《佛說頞多和多耆經》開示:眾生不知布施有六因緣。何等為六?所謂

  1. 眾生布施不知為尊自用所與者得善;
  2. 眾生不至心施與人也;
  3. 眾生既施與人與時不敬重,不自手與,傳教人與施,人不欲望其福,不即得其福者,自用忘其福;
  4. 眾生施與佛辟支佛阿羅漢,不能自知其福大;
  5. 眾生施與,不信佛、辟支佛、阿羅漢、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皆用為棄損,無有後生;
  6. 眾生施與,欲但得名字,欲使人稱譽。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不知布施有因緣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布施』者,謂以自己的財物,分施給別人。布施有三種,即一、財施,即以財物去救濟疾病貧苦的人;二、法施,即以正法去勸人修善斷惡;三、無畏施,即不顧慮自己的安危去解除別人的怖畏。因緣』者,謂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緣叫做緣。例如稻穀,種子為因,泥土、雨露、空氣、陽光、肥料、農作等為緣,由此種種因緣的和合而生長穀子。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4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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