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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五因緣得行人中』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五因緣得行人中』?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不應常在人中遊行。若須行者,有五因緣得行人中。何等為五?所謂

  1. 為病人推求醫藥資用因緣,得行人中。
  2. 為饒益尊長因緣,得行人中。
  3. 為佛塔、自舍破壞修治因緣,得行人中。
  4. 為饒益眾生因緣,得行人中。
  5. 為他王破其國土,欲化彼王救命因緣,得行人中。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有五因緣得行人中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眾生為如是因,得行人中,若無如是五種因緣行人中者,是虛妄行,妨廢禪誦。如是行者,於老病死、悲啼號哭、愁苦懊惱不能得脫,彼惡沙門、立沙門者,徒爾出家。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03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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