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墮入曠野餓鬼』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墮入曠野餓鬼』?依《正法念處經》開示:曠野諸餓鬼等,以何業故而生其中?所謂此眾生

  1. 以前世時,於曠野無水嶮難之處,日光焰暑,求福之人種殖林樹及造湖池以給行路。
  2. 有諸群賊決去池水,令道行者疲極渴乏、氣力微劣,破壞劫剝奪其財物,嫉妒覆心不肯布施。
  3. 如是之人,身壞命終曠野餓鬼之中。
  4. 大火燒身如燃燈樹,日光焰曝走於曠野,叫喚求水及求飲食,求哀自救。
  5. 如是餓鬼以惡業故,遙見陽焰,謂是清水平住湛然,疾走往趣望得水飲,不計疲極,所至之處,但見空地了無有水。
  6. 何以故?陽焰之中,性自無水,云何而得!是鬼慞惶走於曠野,荊棘惡刺貫其兩足,疲極望水,悶絕躄地。
  7. 惡業力故,死已復生,飢渴惱逼過前十倍。
  8. 未起之間,烏鴉雕鷲競啄其眼,食其身肉,分張撕裂破散身骨,三苦普至受大苦惱,無歸無救,互相悲告。
  9. 如是有諸餓鬼利根智慧,有少善業,憶念本行,數數呵責諸餓鬼等。
  10. 雖復呵責諸餓鬼等,然其惡業猶不得脫,乃至惡業不盡不壞不朽,故不得脫。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墮入曠野餓鬼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餓鬼道』者,謂此道或居海底,或在人間山林中,或似人形,或似獸形,不得飲食。業重者,飢火炎炎,不聞漿水之名;次者,伺求人間蕩滌膿血糞穢;輕者,時薄一飽。餓鬼亦遍諸趣,有福德者,作諸處神;無福德者,居不淨處,常受飢餓,其苦無量,諂誑心意。作下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生,其壽量以人間一月為一日,壽五百歲。有云壽命不定,極長者七萬歲。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7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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