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有十法名持修多羅』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有十法名持修多羅』?依《寶雲經》開示:菩薩有十法名持修多羅。何等為十?所謂菩薩

  1. 為守護法聞則能持,不為財物飲食故持。
  2. 為紹三寶種佛法不斷,不為利養故持。
  3. 為使摩訶衍廣流布故持,不為恭敬利養故持。
  4. 無救眾生為作救護故持。
  5. 不為名稱讚歎故持。
  6. 為苦惱眾生使得樂故持。
  7. 為令眾生得慧眼故持。
  8. 為求聲聞者令得聲聞道故持。
  9. 為修摩訶衍成就摩訶衍故持。
  10. 為成一切種智故持,不為求下乘故持。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菩薩有十法名持修多羅,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持』者,謂於如來言教,以堅固深信受之,於己憶持不忘。又『修多羅』者,梵語修多羅,華言契經。契者,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也。經,法也、常也,乃聖教之總名。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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