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墮餓鬼中』

    眾所周知:『眾生眾生有多義:(1)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2)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3)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墮餓鬼中』?依《辯意長者子經》開示眾生有五事,行墮餓鬼中。何謂為五?所謂

  1. 慳貪不欲布施。
  2. 盜竊不孝二親。
  3. 愚冥無有慈心。
  4. 積聚財物不肯衣食。
  5. 不給父母兄弟妻子奴婢。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墮餓鬼中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餓鬼』者,六道之一,謂此鬼宿因多慢,內無實德,空腹高心,陵人傲物,故受此報;其中略有威德的,成為山林塚廟之神,能得祭品或人間的棄食,無威德的,則常不得食,甚至口因渴出火。

總而言之眾生有五種因,言五因者:(1)生因即惑業謂眾生依惑業而生此身。(2)和合因如善法與善心和合,不善法與不善心和合,無記法與無記心和合也。(3)住因。謂如屋有柱,則不傾墮山河樹木,因大地故,而得住立蓋謂眾生皆依四大煩惱而住也。(4)增長因謂眾生因衣服飲食等,能長養其身。(5)遠因如依父母之精血而生其身,依憑國力而免盜賊之難,依咒力而脫傷害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1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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