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明足』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雲道眾生,求道果者通于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複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複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雲大。十地論雲: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雲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于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明足』?依《大方廣佛華嚴經》開示: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明足。何等為十?所謂
(一) 深知佛法明足。
(二) 一切法中除癡闇明足。
(三) 遠離邪見明足。
(四) 慧光清淨普照諸根明足。
(五) 正方便勤修精進明足。
(六) 深入菩薩真諦正趣離生明足。
(七) 滅煩惱業成就盡智無生智明足。
(八) 思惟淨慧清淨天眼明足。
(九) 清淨憶念念宿命明足。
(十) 具足淨地清淨諸明除滅諸漏漏盡智明足。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即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明足,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法,則得一切諸佛一切法中無上大明。何以故?蓋『無上』者,謂無有過於此者。如同《善見律》曰:「無上者。諸法無能勝也。」《華嚴大疏鈔》曰:「無有能過者,故號為無上。」《淨土論注》曰:「無上者,此道窮理盡性,更無過者。」又『明』者,智慧之別名。如同《佛地論》曰:「有義明者,以慧為性,慧能破闇故說為明。有義無礙善根為性,翻無明故。」《大乘義章》曰:「知法顯了故名為明。」【又】真言之別名。真言能破煩惱之闇,故雲明。又由口說雲真言,由身現雲明。又佛放光明於光中說故雲明。如同《演密鈔》曰:「明者明咒,真言之別稱,梵語尾[何-可+爾]也,此譯雲明。破闇為義,梵語漫怛羅,此雲真言,或名神咒。謂此真言能破眾生煩惱闇障,義翻為明,咒即明故。」《大日經疏》曰:「破除一切無明煩惱之闇故,名之為明。然明及真言義有差別,若心口出者名真言,從一切身分任運生者,名之為明也。」《秘藏記本》曰:「陀羅尼者,佛放光光之中所說也,是故陀羅尼與明其義不異。」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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