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師』者,梵語烏波[何-可+爾]也Upa%dhya%ya,教以道者之通稱也。律中分得戒師與受業師之二。如同《釋氏要覽》曰:「師有二種:一親教師,即是依之出家。二依止師,即是依之稟受三學。」《梵語雜名》曰:「師,烏波[何-可+爾]也。」至於云何為『輕易其師惡意向師并道德人之罪』?依《佛說阿難問事佛吉凶經》開示:世間人及佛弟子,輕易其師惡意向師并道德人者,其罪云何?即所謂
- 為人者當愛樂人德,欣樂人善不可嫉之。
- 惡意向師道德人者,是惡意向佛無異也。
- 人持惡意向道德人與其師者,痛劇弩射身也。
- 為人弟子不可輕慢其師,惡意向道德之人。
- 道德之人當視之如佛,不可嫉謗。
- 人有戒德者,感動諸天龍鬼神,莫不敬尊。
- 寧身投火中利刀割肉,慎勿得嫉謗是善之人,其罪不小,慎之慎之。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輕易其師惡意向師并道德人之罪,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師』者,以道教弟子,故稱為師。如同《法華文句》曰:「師有匠成之能,學者具資稟之德,資則捨父從師,敬師如父,師之謙讓處過如弟故。」又『道德之人』者,正法名為道。得道而不失,謂為德。故稱得正法而不失之人也。正可為『善知識』,助吾等學佛修道,並成就道業者也。是故應如同師長一樣敬重,不可惡意向之。
總而言之,師長以五事視弟子:(1)順法調御;(2)示其善友;(3)誨其未聞;(4)盡已所知誨授不吝;(5)隨其所聞使解善義。又弟子有五事方可教訶:(1)不信;(2)情無羞恥;(3)懈怠;(4)近惡智識;(5)惡口。又以此五法,隨宜教訶:(1)不與共語;(2)不與以善事;(3)不與教授;(4)不同室;(5)不同受用。是故師弟之道,以道相感,自然常相信厚,視彼如己。己所不行,勿責於人。弘崇禮律,訓之以道。和順忠節,不相怨訟。弟子與師,兩具真誠。師當如師,弟子當如弟子。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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