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遵常戒品而悉具足十法』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遵常戒品而悉具足十法』?依《等集眾德三昧經》開示:其人如是遵常戒品而悉具足,不失菩薩十法之事。何謂十?即所謂
(一)然後當得轉輪聖王之位終不差錯修聖王教。
(二)奉宣佛道而不放逸臨據帝釋而不邀迭。
(三)常受佛道而不放逸,昇生梵天而不詭異。
(四)在于梵天願欲見佛而不差互。
(五)常值世尊心懷悅豫。
(六)所聞經典未曾斷絕,聽受佛法未曾中忘,如所聞者即能奉行。
(七)識念菩薩聖眾之慧無所亡失,辯才無量未曾空乏。
(八)菩薩之本所願者,得所立之事則有報應常為諸佛正士之等。
(九)不見毀呰其佛弟子。
(十)疾獲神通具諸敏慧,護於戒禁能如是者。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菩薩遵常戒品而悉具足十法,是為菩薩十法之行。何以故?蓋不退不轉菩薩大士護斯戒品,諸天龍神所共營衛,將護歌歎守禁戒者,諸鬼神眾悉歸奉事。神龍悉敬,世間人民等而供順,諸佛世尊常欲見之,諸明智者而俱宗仰,愍傷世間而行慈心,而為眾生護斯禁戒。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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