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如來之十種不思議法』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何等為『如來之十種不思議法』依《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開示:信心住菩薩,於佛如來應供正等正覺十種不思議法中,信解清淨超越分別,離諸疑悔,後復生起身喜心喜適悅之相,發希有想。何等為十?即所謂

(一)於佛如來最勝身相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適悅之相發希有想。

(二)於佛如來妙好音聲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三)於佛如來最上大智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四)於佛如來微妙光明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五)於佛如來圓滿戒定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六)於佛如來廣大神足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七)於佛如來十種智力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八)於佛如來四無所畏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九)於佛如來大悲之心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十)於佛如來不共佛法不可思議,信解清淨乃至發希有想。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即所謂如來之十種不思議法,住信菩薩精進勤求,不怖不懈心無動轉,乃至身肉皮骨筋脈血髓乾枯焦瘁,若未能得如來十種不思議法,於其中間不生疲倦,精進勤求必當獲得。何以故蓋『不思議』者,或為理之深妙,或為事之希奇,不可以心思之,不可以言議之也。如同《法華玄義序》曰:「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維摩經慧遠疏》曰:「不可思議者經中亦名不思議也。通釋是一,於中分別非無差異,據實望情不思議,據情望實名不可思議。」《嘉祥法華疏》曰:「智度論云:小乘法中無不可思議事,唯大乘法中有之,如六十小劫說法華經謂如食頃。」《維摩經序》曰:「罔知所釋然而能然者,不思議也。」《同注經》曰:「生曰:不可思議者,凡有二種:一曰理空,非惑情所測。二曰神奇,非淺識所量。」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15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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