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慧』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慧』?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慧業復有『十事』。何謂為十?即


(一)所造事業,執聖之義,解知福果,終不朽腐,心習道念,常知念佛。


(二)習善知友,謙恪隨順,於彼奉敬,啟受尊長,精進修慧,志法樂法。


(三)元元求法,慕於博聞,而無厭足,思惟隨順,應當念者,勤勤行之。


(四)不應念者,輒棄捐之,見諸眾生,不懷輕慢,見眾菩薩,視之如佛。


(五)愛法如己,奉念如,如愛身命,勤歸諸佛,其身口意,謹慎無犯。


(六)舌根所宣,初無口過,歸命聖明,不遠佛道,精修慧業,未曾諍亂。


(七)十二緣起,棄諸邪,拔冥樹根,消滅闇昧,逮得諸法,智慧光明。


(八)勸順十事,誘進之業,智度無極,念之如母,以權方便,計之如父,入佛道業,志性慧解。


(九)施戒博聞,慕求寂滅,志積慧德,不以為勞,佛所宣業,除去諸魔眾罪塵勞,消去陰蓋一切罣礙。


(十)開化眾生,順從佛教,精勤奉法,淨諸佛土,神通三達,現在目前。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十慧,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慧』者,分別事理決斷疑念之作用也,又通達事理之作用也。智與慧雖為通名,然二者實相對。達於有為之事相為智,達於無為之空理為慧。如同《唯識論》曰:「云何為慧?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俱舍論》曰:「慧謂於法有簡擇。」《大乘義章》曰:「於緣決定為緣。」同曰:「慧者據行方便觀達名慧,就實以論,真心體明,自性無闇,目之為慧。」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82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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