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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規範 防止政權交接搞三光

2008/3/27 | 作者: | 點閱次數:50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大選結束,民進黨敗選,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看守內閣會依法轉移政權,新總統就任前不調遣、不任命常任文官,甚至擴大適用到政務官及國營事業董監事等。

言猶在耳,行政院卻趕在「最後時機」暗渡陳倉,不但駐外使節、新聞局人事大幅異動,國營事業台糖忙著安插人事,親綠學者擔任的華視董事職務也擬延任兩年。此外,連陳總統、張俊雄、蘇貞昌、游錫等人的隨扈與幕僚這些「小官」,也協助轉調卡位。

占位子一事,加上日前揭露的政府預算被用罄、債檯高築使新政府無法再舉債等,以致立委批評看守內閣「搞三光」:位子占光、預算用光、債務借光。但民進黨團反駁安插人事之說,認為是國民黨刻意放消息,強調敗選得有志氣、有骨氣,會要求行政院依法辦理,恪遵國家憲法和法律,贏得人民的尊敬。

事實真相如何,還待釐清。但為長久計,新政府應思考與朝野政黨協商,以立法方式,從制度面解決、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一、大選結束到新總統上任,美國的交接期大約兩星期,台灣則將近兩個月,比其他國家都要長很多。看守內閣期限顯應考慮縮短,以免看守時間過長,造成政府空轉,影響國家政務。

二、看守內閣「當為」與「不當為」的政務,應加強立法規範。所謂看守,是為下一任政府維持局面,預留足夠的政策空間,讓新總統能有充分施展餘地。因此,看守內閣不宜做太多高階事務官調動,不該提任何有長遠影響的政策,更不可提出牽動制度的法案。這雖是政治學的基本知識,但顯然有模糊空間,以致出現「三光」現象。

三、台灣政權交接經驗只有一次,民進黨對前次李登輝有所批評,保證做得比八年前好。但制度的建立顯然勝過口頭保證,當政黨輪替成為常態,台灣確有必要建立交接制度,以免造成國家政策停擺。

國民黨推出「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主張凍結即將卸任的總統、副總統政策、命令、人事、預算權。民進黨團有疑慮,若要求將該案交付朝野協商,該案可能不容易在五二○之前通過。

其實,民進黨過去也曾提出交接條例草案,現在實無道理反對。為國家及制度的長久打算,立法院宜盡速於下星期將該案排入委員會審查,民進黨若有不同意見,亦可提出對案,讓這項草案能於五二○前完成立法。

政權交接的順利與否,以及新舊政權在交接期間的作為,不但關係國家延續,也影響政府的統治正當性、效力和效果。新政府應有周密思考,謹慎作為,民進黨亦應全力協助,集思廣益。畢竟民進黨未來也還有機會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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