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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財畫法修正太晚 地方助益不大

2007/10/2 | 作者: | 點閱次數:34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行政院日前通過「財政收支畫分法」修正草案,修正的主要重點包括,畫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租稅基礎不一致部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制度以畫一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公式除主要考量財政能力外,也適度兼顧財政努力。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鄉、鎮、縣轄市部分將改由縣訂定分配公式。此外,將建構一透明化、制度化分配機制,未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相關設算資料採計之標準、計算方式,將定期召開諮詢會議,邀請學者專家、中央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決定,以及地方財政調節款方面亦將按季公布收支明細及結存情形等等。

雖然行政院認為本次修正「應能有效因應縣、市爭取升格直轄市對財政調整制度所造成之影響;同時亦能確保直轄市、縣、市及鄉、鎮、縣轄市財源只增不減,對於改善地方財政,應有相當之助益」。但是就據行政院以九十七年度預算數估算,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提高為二千八百億元,亦即比目前增加八百八十億元;但是另一方面,一般補助款減少六百億元、計畫型補助款也減少三百億元,因此地方整體收入實際上淨增加額度只有三百億元。因此,從地方政府整體的受益程度來看,結果並不是很令人滿意。

其次,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其實早已「貽誤良機」!眾所周知,台北市政府曾在九十年底提出財畫法建議修正版本,當時重點在於「台北市收入維持不變」的前提下,讓其他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收入增加五百億元。未料該法案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經立法院通過之後,行政院於二月申請覆議成功。而行政院在同年五月提出政院的修正版本,其實重點也和台北市版精神一致,初步估計約增加地方財源約四百億元,但迄今並未獲得三讀通過。

設若當時行政院支持台北市的版本,則地方政府早已受惠,地方財政問題也不會不斷惡化至此地步。而如今才在選前提出財畫法修正草案,等於白白虛耗了五年;而且修法的重點和五年前沒有兩樣,根本談不上進步,淨增加的額度也只有三百億元,地方政府實際上是吃了大虧。中央政府實在應該對於此種「共輸」的結果感到羞愧。

再說,這幾年中央政府盛行以「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的方式減稅,造成地方政府財政持續惡化,另一方面中央政府的稅收近三年卻是超徵將近四千億元,卻一直沒有和地方共享,此次修正財畫法所謂的「增加地方財源」,實在是微不足道。也和中央政府所謂的「夥伴關係」背道而馳。尤其,針對台北縣的升格,部分原由中央負擔的支出移轉給地方,中央因而受益,反而由北高兩市共同分攤,中央政府卻為提撥更多財源資助,將來台中縣市升格後,問題仍然會再次發生。

此外,行政院的財畫法修正草案,並未處理「支出面」的問題,尤其是中央政府強迫地方分攤「中央立法、執行」事項的支出部分也未見處理,也是嚴重的問題。

因此,我們建議中央政府不能以財畫法修正為已足,財畫法修正草案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更應提撥更多的「中央政府實質財源」,解決地方財政嚴重「患寡」的問題,彌補過去五年來「一事無成」的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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