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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發菩提心第五因緣念眾生恩』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發菩提心第五因緣念眾生恩』?依《省庵法師語錄》開示:眾生發菩提心第五因緣念眾生恩。所謂

  • 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
  • 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恩。
  • 今之披毛帶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
  • 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
  • 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飢餓安訴。
  • 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
  • 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眾生發菩提心第五因緣念眾生恩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發菩提心』者,菩提者無上正真道也,發求無上正真道之心,曰發菩提心。如同《觀無量壽經》曰:「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無量壽經》曰:「捨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又『因緣』者,謂一物之生,親與強力者為因,疏添弱力者為緣。例如種子為因,雨露農夫等為緣。此因緣和合而生米。如同《大乘入楞伽經》曰:「一切法因緣生。」又『念眾生恩』者,謂繫念無始來,一切眾生輪轉五道,於多生中,互為父母。以互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以是因緣,諸眾生類,亦有大恩,猶如現在父母等無差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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