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和宗教

在座的諸位中有很多是科學家,都知道科學(science)這個名詞的定義,但是一般人觀念中的科學,大都是狹義的限於數、理、化、工等研究自然現象的學科,認為可以透過假設、推理、實驗的方法加以求證的便是科學。若從廣義的說,凡是用歸納、演繹的方法加以組織整理,用客觀的態度加以比較分析的學科,都可以算是科學研究的範圍,因此科學這個名詞,可以包括四種涵義:

第一是學問,泛指一切有組織、有系統的知識。

第二是自然科學,指研究自然現象的學科。

第三是社會科學,指研究社會問題的學科。

第四是人文科學,指研究人類文化、歷史的學科。

我們今天所生存的時代,由於運用科學技術開發物質環境,社會經濟體制工業化,所以大家普遍重視科學。剛才有位孫亞夫先生和我談起,他在念大學的時候,哲學很受重視,若不懂哲學就被認為是落伍;而近三十年來,科學更受重視,不談科學才被視為落伍。原因是我們今天生存的社會環境,生產的動力都建立在科學技術上。近代世界各國的經濟建設的物質文明,也都是靠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來。如果科技落後,就影響經濟成長和社會建設,便會被看成是未開發地區,所以自然而然的,談任何問題,都要套上科學的字眼,如果有人談到宗教問題,就被認為是迷信,假使宗教的體驗也能拿出證據來給大家看,毫無疑問,是可以令人接受的,若拿不出證據來,就很難令人相信了,而宗教的體驗是不是能拿出證據來?這是一個大問題,凡是可以有體積、形狀、重量等的事物,才能夠提供具體的證據,而那只是全體宇宙人生的一小部分的表徵而已,宗教所包含的內容,卻遍及人類精神心靈和智慧的全領域,這就超過了物質的現象世界和知識的觀念世界,因此「拿出證據來」這句話不一定能適用於宗教,這是科學和宗教的分野。

剛才曾虛白先生同我談話中說:「科學是從哲學產生的。」那麼,哲學又是從那裡產生的?哲學實源於宗教,宗教則發生於人類文化的肇始,在還沒有文字記載的上古人類,就有了宗教信仰,人類最初面臨宇宙人生的奧祕,遇到種種無法用他們的知識所能解決的問題時,便由先知先覺者們,提出「神」這個觀念作為解答,便成為一種信仰,而產生宗教。所以每一個原始的民族,都有它自己的宗教,用以解釋宇宙的自然現象和生命與生死的難題。進一步追問其所以然的理由時,便成了思辨性的哲學思想,因此可說,宗教是哲學之母。

每一種高級的宗教都蘊含了哲學思想,被稱為神學或佛學,或稱為宗教哲學。

哲學的目的在探討宇宙人生的本源問題,若從一個本源又分出許多枝末的問題,對枝末問題的分科研究,便成為各門獨立的學科,大家稱之為科學。所以哲學又是科學之母。今天大多數人談的科學,是指狹義的科技觀念。

宗教可以涵蓋科學,科學卻無法說明宗教內容的全體性。科學只是從宇宙人生的某一部分現象,尋求到了一鱗半爪的根據,加以分析、研究、證明。直到今天,科學所得的結論沒有一項是絕對的,前一個人發明的定律,可能馬上又有另一個人把它推翻,所以科學比較合理,但卻也無從保證科學是最後的真理。

宗教的內容雖然包羅宇宙萬象,如果沒有哲學的說明,就顯得籠統含混,哲學雖然探討宇宙人生的根源,如果沒有科學的分工研究,許多細節問題便無法解決,而如果只顧科學上的分工鑽研,沒有宗教和哲學的整體領會,只能獲得一些局部的零碎知識,哲學的理論如果沒有宗教的體驗,也只是一種空洞的概念,從這層層的關係看來,宗教、哲學、科學彼此血肉相關,科學可以算是宗教的孫子,孫子要理解祖父,似乎尚有代溝問題,今天的科學家,有些甚至根本否認他們的祖父(宗教),但是真正偉大的科學家,往往又有虔誠的宗教信仰,只有一般初接觸科學的膚淺的科學家,既不認識科學的限制性,也不瞭解宗教的內容,才會盲目否定宗教。

科學所探討的領域雖然有限,為了適應現代人的需求,運用科學方法與科學精神來研究宗教思想的沿革,宗教歷史的演變,及宗教對人類文化和社會的功能,是勢所必須的,所以,宗教的本質雖然不能侷限於科學,也不妨以科學來協助推展宗教。


---本文摘自《學術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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