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所行而得受決』?依《持心梵天所問經》開示:其菩薩者為何所行而得受決,至於無上正真道乎?即所謂假使菩薩
- 所行不起於行亦無所滅。
- 不行於善亦無有惡。
- 不隨世行亦不度世。
- 無有罪行亦無有福。
- 不犯於行亦無不犯。
- 無有漏行亦無不漏。
- 無有造行亦無不造。
- 不為有行亦不離行。
- 不專修行不離專精。
- 無斷除行亦無不除。
- 無生死行亦無滅度。
- 無有見行亦無所聞。
- 無意念行亦無所知,而不行施亦無慳貪。
- 不奉梵行亦無所犯,而無忍行亦無不忍。
- 無精進行亦無懈怠。
- 不行禪定無所專一。
- 不行智慧亦無不智。
- 亦無達行亦無所入。
由此觀之,如是『十八者』,即所謂菩薩所行而得受決,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受決』者,同受記。謂受決定之記別也。假使菩薩所行若如上述『十八者』,如來則為受斯決矣,當成無上正真之道。所以者何?設使菩薩應如行者,有所行者志有所造。若行於道而起想行,若無想行而行於道,有所造行若無造行。行於道者,有所放逸無所放逸,有所戲樂無所戲樂,斯為道者則非道行。以是之故,當知莫作斯觀,皆度一切諸所造行,則為菩薩乃得受決。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 -官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