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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依《持人菩薩經》開示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所謂

  1. 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心念成就逮致正真。(2)志存道法未曾忽忘。(3)性行柔和庠序仁慈。(4)其心所興與眾殊異。

  2.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分別道義決諸種姓。(2)曉了眾行義理所趣。(3)布一切諸法至要。(4)達諸法本隨而開度。

  3.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解無央數所行諸法。(2)行超越暢無量法。(3)所當應宜剖判所行。(4)無底功勳識別諸法因斷諸習。

  4. 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因其正行逮無上正真之道。(2)疾具足滅道行之法三十七品。(3)通達諸法自然之智無所依仰。(4)解權方便成一切愍。

  5.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心離穢垢不懷慳以是恩仁攝眾生類。(2)其戒清淨所行解明。(3)常奉精進未曾懈廢。(4)勤修清淨建立成就曉了順行專思道業。

  6. 復有四業。何謂為四?即(1)志性清淨所願解明。(2)所行功勳至德清淨。(3)忍辱仁和建立妙法。(4)以逮顯明無所不照分別經義暢入道門。

  7. 復有四業。何謂為四?即(1)夙夜勤修求一切智。(2)志存一心定意正受。(3)曉了脫門奉于大哀無極之慈喜護濟厄。(4)逮致深慧修清淨行暢達正義解了道行。

  8. 復有四業。何謂為四?即(1)遵承智慧所行具足。(2)聖明清淨志願弘大。(3)愛樂至德無罣礙慧。(4)心存普救未曾捨行。

  9.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其意堅強所求具足。(2)性行安詳所思備悉。(3)其行究竟不斷道念。(4)修四意止成就雅德。

  10.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意以得立心念佛業道品之法三十有七。(2)意根通利曉了往宿無央數劫所生之處。(3)意以平正聖慧清無能毀斷疾成佛道。(4)攝取至真佛一切智。

  11.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察識方便慕具慧義。(2)曉了勤修顯真諦慧。(3)緣是親近得至佛道。(4)所行精進未嘗忽忘。

  12.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常奉精進不遠佛道。(2)志性安和能制其意。(3)普解諸法未曾放逸解暢眾道諸根寂定。(4)常應經義不違佛教。

  13.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立清淨戒所行無穢。(2)去五陰蓋不為所蔽。(3)心無所著未曾懈廢。(4)蠲除眾罪所滅塵勞。

  14.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心不憒亂求正真法。(2)方便安心順一切法。(3)曉了隨時不失儀節。(4)所生之處不貪家業志存沙門。

  15. 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常親善友遠惡知識。(2)志慕深法未曾放逸。(3)歸命諸佛諸菩薩俱。(4)諮問禁戒曉了諸觀。

  16.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建眾方便了諸道業。(2)解諸法門因緣報應。(3)志上慧義分別佛道。(4)解暢諸法章句所趣。

  17.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解暢宣布真實言教。(2)敷演諸法無所不達。(3)判諸法方便具足。(4)明知諸義本所從習。

  18.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奉行聖慧分別道業。(2)逮得勢力宣布諸法。(3)速成佛道清淨之慧。(4)明度無極普以備足。

  19.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曉了所習精進修行。(2)消滅因緣靡所不了。(3)因其逮得應真之力。(4)時勤修奉受正典。

  20.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曉了萬物一切無常。(2)分別萬物本因所習。(3)精練諸物皆歸滅盡。(4)解知無常便修道業八正真元。

  21.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曉了眾行合會諸習。(2)分別一切滅盡諸習。(3)逮得因緣無極大力。(4)方便斷別合散之行。

  22. 復有四事。何謂為?即(1)解暢諸義言辭所趣。(2)曉了眾義不從他受。(3)敷演諸法一切眾相慧印之源。(4)令一切法立無相慧。

  23.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諸根明利暢善惡法。(2)以了他人意念是非。(3)切陰蓋咸得休息。(4)所生之處常念不忘志在無上正真之道。

  24. 復有四事。心念不忘至成正覺。何謂為四?即(1)常行定志曉習方便。(2)慧通暢明慧為首。(3)明所行觀無所不睹。(4)分別道慧光明遠照。

  25.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逮得總持無所生慧。(2)得超越永盡聖慧。(3)以消滅慧觀于三界。(4)以無底慧睹見三世。

  26.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斷結著莫能亂者。(2)口之所言未曾闕漏。(3)皆達一切諸有業患悉是無為。(4)逮得佛行無極大道。

    由此觀之,如『二十六類四事』,即所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應如是解而能了知。何以故?蓋諸法』者,與萬法同。謂總該萬有事理之語,法者自體之義,軌則之義,萬有之事理,一一有自體,具軌則,故皆名法。乃至龜毛兔角畢竟無者,亦名為法。以彼有無之自體,有無之軌則也。故比之外典之萬有萬事萬物等言,而此言為最汎。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412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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