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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四眾易犯之口業

   眾所周知:四眾指僧俗四眾,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又『三業』者,指身業、口業、意業。身業即身之所作,如殺生、偷盜、邪淫、酗酒等事是;口業即口之所語,如惡口、兩舌、綺語、妄語等之言語是;意業即意之所思,如貪、瞋、痴等動念是。至於何等為『四眾易犯之口業』?茲依《佛說佛名經》所開示,詳述之如下

  1. 傳空說有說有言空。

  2. 不見言見見言不見。

  3. 不聞言聞聞言不聞。

  4. 不知言知知言不知。

  5. 欺賢罔聖言行相乖。

  6. 自稱讚譽得過人法。

  7. 我得四禪四無色定阿那般那十六行觀。

  8. 得須陀洹至阿羅漢。

  9. 我得辟支佛不退菩薩。

  10. 天來龍來鬼來神來,旋風土鬼皆至我所,顯異惑眾要世名利。

  11. 或讒言鬥亂交扇彼此。

  12. 兩舌讕搆販拽口舌。

  13. 向彼說此向此道彼。

  14. 離他眷屬破他婚親。

  15. 窮他口舌說人長短壞人善友。

  16. 使狎密者為疏,親舊者成怨。

  17. 或綺語不實言不及義。

  18. 誣謗君父評薄師長。

  19. 破壞忠良埋沒勝己。

  20. 通致二國彼此扇作。

  21. 華虛巧發言常虛

  22. 口是心非其途非一。

  23. 對面譽嘆背則呵毀。

  24. 讚誦耶書傳耶惡法。

  25. 惡口詈罵言語麤穬。

  26. 或呼天指地牽引鬼神。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六者』,即所謂四眾易犯之口業,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口業』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鵂鶹梟鷲鳥形,聞其聲者無不憎惡;若生人中口氣常臭,所有言說人不信,受眷屬不和常好鬥諍。是故欲消除此等罪報,勢必非藉由『懺悔業障』,不能為功。

   總而言之,懺,梵語具云懺摩,華言悔過。今言懺悔,華梵兼舉也。謂之懺者,陳露先罪;悔者,改往修來。若欲懺除業障,即當自念無量劫中,由貪瞋癡,作諸惡業,障蔽真性;今當清淨三業(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於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不敢覆藏。故云懺悔業障。又懺悔為天台所立五悔之一,洗除已造之罪之唯一要法也。如同《心地觀經》曰:「若覆罪者,罪即增長,發露懺悔,罪即消除。」《業報差別經》曰:「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罪。」《普賢行願品》曰:「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410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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