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這是《法華經》裡的兩句話,法,就是一切的現象。每一種現象,都有它自己的位置、狀況、立場。世間任何事件,彼此之間雖有關係,看起來好像有點類似,然而沒有真正相同的東西,這就是「法住法位」。對任何緣,以自己的立場及想法取它的相,那就是「對緣」。不以自我的觀點來接受它,但是很清楚它發生了什麼狀況,這就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就是說世間所有的一切,每一法、每一種現象各有其共同性,一定也有差別性。同一個媽媽生的孩子,生十個,十個孩子都不一樣,即使是雙胞胎,看起來雖然長得很像,性格也差不多,其他人認不出來這兩個孩子的差異之處,他們的母親卻一眼就能分辨出來,這是因為即使相似,仍會有不同之處。我曾遇到兩位先生是雙胞胎,他們都結了婚,在我看來他們是一樣的,可是他們的太太,就清楚地知道誰是哥哥,誰是弟弟。我問她們是否會弄錯呢?她們說:「剛結婚時是有點迷糊,不知道誰是誰?可是,他們是不一樣的。現在不要說是眼睛看,用耳朵聽就可以知道了。」

什麼是「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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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本來面目」,有的人說是在未出娘胎之前的本來面目,這可能會造成一些誤會,認為是中陰身、是識、是神、是鬼、是靈魂,不同的宗教信仰者,會給它不同的名稱,那都是生死界的生滅因緣,不是本來面目。禪宗的意思是說,在沒有生與死之前的本來面目是什麼?已經進入了生死,這是一種現象,是身體的現象、心理的現象、環境的現象,這些現象加起來,就是生與死。那麼,離開了這些生死現象,既不生也不死,既無生也無滅的本來面目,是人人本具的,那究竟是什麼呢?那是不可思議的真如佛性。

「不可思議」與禪宗講的「不立文字」,這兩個名詞事實上是同樣的意思。只要用文字表達的,就是語言、符號;而思議則是用嘴巴講、用頭腦思考,這也是一些符號,所有的符號都稱之為「相」,都是現象。因此,「不可思議」與「不立文字」講的都是同樣的東西,那就是放捨諸相之後,當下便能夠發現自己的本來面目。

隨時能放捨諸相,隨時就能見到本來面目,只要有一個念頭沒有辦法離開現象,便是著相;只要執著於任何一相,那就跟本來面目不相應了,自然也就見不到本來面目了。許多人誤解,在打坐時所產生的身心反應,例如:輕安境、光明境、空靈境、感應境、神通境……,就是開悟的悟境,其實那也只是生理現象、心理現象,最多是精神現象。有這些現象是很好的,那是已經放下了粗重的身心負擔,心志專注,凝神安住,故有異於一般的經驗出現,但它只是一種身心現象,不是開悟,未見本來面目。這種經驗能夠使你對打坐有信心,並且喜歡打坐,也能夠鼓勵著我們繼續地打坐下去。

《六祖壇經》所講的無住、無念、無相,就是講的本來面目,就是悟境,就是放下了所有一切自我中心的執著。好比演員需要化妝,需要穿著各種不同的戲服,可是在卸妝以及脫下戲服之後,就顯出了演員自己的本來面目。禪宗所講的本來面目,是指放下了自我中心的執著,心無所住、念無所繫,放捨諸相之後的大解脫、大涅槃。當你對於一切現象的執著心統統放下時,這是無法用語言文字來表達、來思索的如實境,所以叫作不立文字,也稱為不可思議的悟境了。

「法住法位」是每一種現象都有它的位置和狀況。有了這種認知,就是「不觸事而知」。不要去否定他人的立場,應該體認各人有各人的立場,這樣就不會有這麼多的煩惱。否則,太太想征服先生,先生想征服太太;師兄要征服師弟,師弟要同化師兄,就產生痛苦了。

今天有位菩薩告訴我,他在沒有聽到「不除妄想不求真」之前,很煩惱,方法用不上力,聽了之後,一下子就變得很輕鬆。諸位是不是也是這樣呢?問題在於要相信我的開示,並且揣摩著運用;這些方法不是我所發明,而是祖師們所說的,這些就是佛法。如果在依教奉行的同時,卻存有懷疑的態度,那麼,這些話對你而言就毫無用處,都成了一堆廢話。

不要覺得妄念、昏沉,是很麻煩、很倒楣的事,有了昏沉,要提起信心,打起精神用方法;打妄想時,趕快回到方法。此外,睡覺、雜念也不是罪惡,知道有妄想、有昏沉,表示有警覺心。因為還是凡夫身,才開始修行,有這些狀況是正常的,這也是「法住法位」。

「法住法位」是面對任何狀況發生時,不需要後悔,也不必期待有好狀況會發生。不擔心,不期待;一害怕、一期待,也許好的狀況就消失,而本來不會發生的壞狀況,也可能會發生。有什麼因就得什麼果,但是,請大家不要轉變成懶人的想法:「反正就是這樣囉!打瞌睡,就打瞌睡,打妄想,誰沒有妄想啊!這就叫作『法住法位』。」錯的!這又是另一層妄想了。事實上,修行是非常簡單的,只知道用方法,其他的事不管它。

摘取自《聖嚴法師教默照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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