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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十種善大地法於命終時不畏死怖』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十種善大地法於命終時不畏死怖』?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十種善大地法。何等為十?所謂

  1. 不貪。謂不貪者,一切善法之根本也,猶如梁柱。
  2. 不癡。謂不癡者,一切善法之根本也,猶如梁柱。
  3. 有慚。慚者自守正直。
  4. 有愧。愧者愧於他人。
  5. 有信。信者於一切法,其心清淨。
  6. 調伏。調伏者,身心調善離於惡法,依清涼法。
  7. 不放逸。不放逸者,勤修善法。
  8. 精進。精進者,謂人直心向道,勤行眾善,無有懈怠。
  9. 捨離。捨者,於作不作因緣之中,其心捨離。
  10. 不生侵惱。不侵惱者,不惱眾生。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有十種善大地法於命終時不畏死怖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命終時』者,謂凡夫臨命終時。又『不畏死怖』者,謂初學之菩薩,有五怖畏:1、不活畏,行布施者,恐己不能過活,而不能盡所有。2、惡名畏,恐已惡名,不能為和光同塵之行。3、死畏,雖發廣大之心,然恐死而不能捨身命。4、惡道畏,恐己墮於惡道,而對治不善法。5、大眾咸德畏,恐眾多之人或威德之人,不能於其前為獅子吼。此即指3、不死畏也。是故眾生若有心念如是法者,於命終時不畏死怖,不畏閻羅使者所縛,攝善法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92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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