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摩訶薩樂於頭陀常行乞食有十種利益』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摩訶薩樂於頭陀常行乞食有十種利益』?依《月燈三昧經》開示:菩薩摩訶薩樂於頭陀常行乞食有十種利。何等為十?所謂

  1. 摧我慢幢。
  2. 不求親愛。
  3. 不為名聞。
  4. 住在聖種。
  5. 不諂不誑不現異相又不激切。
  6. 不自高舉。
  7. 不毀他人。
  8. 斷除愛恚。
  9. 若入人家不為飲食而行法施。
  10. 住頭陀行有所說法為人信受。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菩薩摩訶薩樂於頭陀常行乞食有十種利益,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頭陀行』者,頭陀之行法,雖有十二種,然多就乞食之一行而云。又『乞食』者,十二頭陀行之一。比丘為資自己之色身,乞食於人也。是為清淨之正命。若自作種種生業而自活,稱為邪命。梵云分衛。如同《大乘義章》曰:「專行乞食。所為有二:一者為自,省事修道。二者為他,福利世人。」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7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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