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得生天上』

    眾所周知:『眾生』者,眾生有多義:(1)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2)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3)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得生天上』?依《辯意長者子經》開示:眾生有五事行得生天上。何謂為五?所謂

  1. 【慈心】。不殺群生悉養物命令眾得安。
  2. 【賢良】。不盜他物布施無貪濟諸窮乏。
  3. 【貞潔】。不犯外色男女護戒奉齋精進。
  4. 【誠信】。不欺於人護口四過無得貪欺。
  5. 【不飲酒】。不過口行。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得生天上,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生天』者,即一切眾生,修行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之因,受其果報,或生欲界天,或生色界天,或生無色界天,是名生天。

總而言之,眾生有五種因,言五因者:(1)生因。即惑業,謂眾生依惑業而生此身。(2)和合因。如善法與善心和合,不善法與不善心和合,無記法與無記心和合也。(3)住因。謂如屋有柱,則不傾墮,山河樹木,因大地故,而得住立,蓋謂眾生皆依四大煩惱而住也。(4)增長因。謂眾生因衣服飲食等,能長養其身。(5)遠因。如依父母之精血而生其身,依憑國力而免盜賊之難,依咒力而脫傷害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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