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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為說法師。何等為十即所謂菩薩

  1. 修集佛法故說法。不見有佛法可得亦復不見有所修集。

  2. 修集波羅蜜多故說法。不見波羅蜜多可得亦復不見有所修集。

  3. 修集菩薩法故說法。不見有菩薩法可得亦復不見有所修集。

  4. 斷煩惱故說法。不見有煩惱可得亦不見斷。

  5. 厭離離貪寂滅故說法。不見有厭離離貪寂滅可得。

  6. 為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果故說法。不見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可得亦不見果。

  7. 為得阿羅漢果故說法。不見有阿羅漢可得亦不見果。

  8. 為得緣覺果故說法。不見有緣覺可得不見果。

  9. 斷我執取著故說法。不見有我可得亦不見執著。

  10. 顯示業報故說法不見有業可得亦不見報。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如是等一切法皆無實體但以假名宣說名亦無所有。所以者何文字無自性法離文字故但以世俗虛假施設於無名中。是故建立諸法名字由彼名空本虛假故。勝義諦中無虛假名假名故。於勝義中無虛妄法彼虛妄法者誑惑愚人故。是故菩薩若修如是十種法者即為說法師。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59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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