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諸佛加護眾生十法』
眾所周知:『諸佛』者,所有十方三世一切之佛。又『佛』,梵語具云佛陀,華言覺。覺具三義:一者自覺,謂悟性真常,了惑虛妄;二者覺他,謂運無緣慈,度有情眾;三者覺行圓滿,謂歷劫修因,行滿果圓,是名為佛。至於何等為『諸佛加護眾生十法』?依《寶星陀羅尼經》開示:諸佛有十種法加護眾生,於未來世得此法門,當受持讀誦,書寫經已安置家中。何等為十?所謂
(一) 一切諸佛諸大菩薩,慇懃付囑一切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伽樓羅緊那羅摩呼羅伽等,常令擁護受持法人,不起非法身口意業,示誨善法,隨所受用衣服飲食,常令豐足無病安隱乃至捨己身命,護持法人令無過失。
(二) 彼人所得念慧樂說,趣巧方便得無過失,及彼欲樂相應意覺深忍具足,隨所住心如空如地。
(三) 以四攝法勸諸四眾及餘眾生,得住善法取堅固身,三事清淨行菩提道。
(四) 得寶幢三昧,得是三昧巧能觀察諸三昧門。
(五) 彼持法人隨處命終,無量無數諸佛世尊,諸比丘眾諸菩薩眾,常現在前將養說法。
(六) 諸佛世尊所說成就句義文字法,時悉皆得聞,即得一切最勝聖法無受喜樂,彼一切業障,隨彼命終最後剎那,捨壽死識,得如法滅,猶如死法阿羅漢滅。
(七) 如所悕望清淨佛剎隨意化生,彼諸世尊住世將養,常說清淨大乘教法,彼持法人於此大乘無障礙智,具足如虛空心而住。
(八) 不久於此功德悉得具足。
(九) 彼持法人,穢濁佛土不復受生,除自本願。
(十) 速疾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由此觀之,如是『十法』,即所謂諸佛加護眾生十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加護』者,加力而助護之也。如同《八十華嚴經》曰:「常為一切諸佛加護。」《最勝王經》曰:「由諸天加護,得作於國王。」
總而言之,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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