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事佛』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十事佛』?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摩訶薩有『十事』佛所以立。何謂為十?即
(一)從初發心,為佛所護。
(二)世世所生,不忘道意。
(三)覺知魔事,能降伏之,使其退還。
(四)假使得聞,諸度無極,明徹在心,聽便奉行。
(五)知生死苦,雖知為苦,不以為勞。
(六)觀深妙法,不得果證,為諸聲聞緣一覺種而說經法。
(七)不隨彼學之所好說,觀於自然,無所有義。
(八)不住無為,於有為無為,不想有二。
(九)佛所護者,不以遠故,而懷悒慼。
(十)入一切智諸通之慧,在菩薩行,顯於自在,亦無所斷。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十事佛所建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佛』者,佛陀(Buddha)簡稱,意譯為「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對于凡夫的不覺,稱為「自覺」;對于二乘(聲聞、緣覺)只求自覺,稱為「覺他」;對于菩薩自覺、覺他而未完美,稱為「覺行圓滿」。在「四聖」(聲聞、緣覺、菩薩和佛)中,佛是最高的果位。佛有許多別稱,如︰如來、善逝、天人師、世尊等。佛又有種種「身」,如法身、報身、應身等。佛往往專稱應現于婆娑世界的教主釋迦牟尼,也泛指三世十方一切佛,如阿彌陀佛、藥師佛、燃燈佛、彌勒佛等。此外,學佛之「佛」,指佛法;念佛之「佛」,指佛號;拜佛之「佛」,指佛像……均是觸類引申之義。佛教徒以為念佛可以消除業障、修身修福。在現代詩中如蘇曼殊《有懷》詩之二︰「生天成佛我何能,幽夢天恁恨不勝。」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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